事发临汾!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
更新时间:2025-08-02 22:23:44
“感谢法官帮我讨回赔偿款,我们心中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!”申请执行人任某收到执行款,激动之情溢于言表,连连向执行干警致谢。近日,霍州法院执行局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,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附带民事赔偿纠纷,既维护了司法权威,又传递了司法温情。
2021年2月12日,被告人范某驾驶晋Lxxx号小型客车沿国道108线辅道由东向西行驶,行至霍州市朱杨庄道路外路段时,追尾前方被害人张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,电动车前载被害人张某1,后载被害人张某2,造成双方车辆损坏,张某、张某2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。霍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范某犯交通肇事罪向霍州法院提起公诉,在诉讼过程中,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该事故经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,被告人范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范某在霍州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、商业险,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。
张某、张某2的亲属张某3、任某等人与范某及霍州某保险公司协商未果,诉至法院。2021年8月20日,霍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。霍州某保险公司依法进行了赔偿,但是范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。
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责令范某给付张某3、任某赔偿款。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对范某名下的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账号对依职权进行冻结,但其账户存款不足以全额支付赔偿款。于是执行干警向范某详细释明执行法律和政策,对其试图逃避执行的行为予以严厉训诫,并以类似案件中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进行警示。由于交通事故后未获得赔偿,导致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,申请人情绪十分激动。执行干警一边对申请人进行安抚,一边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并阐明违法后果,经过反复斡旋多次协商,最终被执行人范某给付张某3、任某赔偿款,时隔三年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。
当“刚柔并济”的执行哲学融入司法血脉,当“民生为上”的价值追求贯穿办案全程,霍州法院以实际行动证明,司法裁判不仅是冰冷条文的适用,更是温暖人心的守护;强制执行不仅是权威的彰显,更是矛盾的消融。正如执行干警所言:“在胜诉权益捍卫与执行难度平衡中,我们始终坚持‘两条腿走路’——左手擎起司法权威之剑,右手捧起善意文明之灯,让每个执行案件都成为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’的教科书。”
在今后的工作中,霍州法院将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,精准施策、刚柔并济,创新执行方式方法,找准案件争议焦点,调解的堵点,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,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可触可感。